关于调整秦皇岛市城市区综合水价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秦皇岛市城市区综合水价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听证会的基本情况
为真正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市物价局两次组织各界代表召开我市水资源价格恳谈会。9月7日在《秦皇岛日报》发布公告,公开征集听证参加人和旁听人员和新闻媒体。9月16日第二次发布公告,公布听证人、听证参加人以及本次听证举办时间、地点、听证内容等。本次综合水价听证会确定听证参加人27名。其中:经营方代表2人,分别由秦皇岛首创水务公司、市排水公司推荐;市人大代表1人,由市人大代表委推荐;市政协委员1人,由市政协提案委推荐;消费者12人,分别由市消费者协会和市委组织部专家联谊会推荐;专家1人,由市委组织部专家联谊会推荐;其他有关部门及群团组织的代表10人,分别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财政局、市纪委纠风室、市总工会、市水务局、市民政局、市城管局、市公用事业局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推荐。新闻媒体的代表由市委宣传部确定。
2009年10月12日,城市区综合水价听证会实到听证参加人25人(另外2人出差在外地)。听证会上共有19名听证参加人在自由、宽松的会议氛围中充分发言,其他人也分别提交了书面意见,真实表达了对听证会的看法。此外,按《办法》规定聘请了社会知名人士燕山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宋之杰教授和秦皇岛奥格集团董事长、市企业家协会会长、市优秀民营企业家协会会长赵卷英同志作为听证人。市节水办、市水务局、市城管局有关同志旁听了听证会。《河北日报》、秦皇岛电视台、秦皇岛广播电台、《秦皇岛日报》、《秦皇岛晚报》、《燕赵都市报》等6家媒体的记者参加了此次价格听证会。
按照会议议程,秦皇岛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创水务公司)和排水公司分别对调价理由进行了陈述。市物价局对供、排水企业的成本监审报告和综合水价听证方案进行了通报。听证参加人从不同的角度对秦皇岛市城市区综合水价格调整方案的必要性、可行性及调价幅度,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观点,进行了充分论证和辩证。对听证参加人提出的问题和质疑,首创水务公司、排水公司做了补充发言。最后,主持人就听证会进行了会议小结。
二、听证参加人对听证方案的建议和意见
听证会上,各位听证参加人畅所欲言,在宽松自由的氛围中,对调价听证方案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收集、归纳如下:
(一)听证参加人普遍认为,对制定城市区综合水价进行听证,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是政府科学、民主决策的举措,体现了依法行政、依法治价的要求,有利于加强政府部门与社会、群众的沟通联系,也有利于形成科学的切实可行的定价方案。
(二)听证参加人认为,听证会材料齐全、数据详实,可信度高,定价方案基本符合实际,多数人认为调价幅度适当、时机成熟、方案可行。价格制定充分考虑了广大用户的承受能力和秦皇岛水资源的实际情况。部分听证参加人提出应适当降低调价幅度,我市综合水价最好不要在全省保持领先。
(三)听证参加人提出,全社会要大力提倡节约用水,除了利用价格杠杆之外,要通过采用先进的节水技术、出台节水奖励的办法、设立专项节水基金等措施建立保护水资源的长效机制,大力推行阶梯式水价计价办法。
(四)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供水企业要完善自来水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管网的检修,提高修漏及时率,降低管网漏失率,保证群众用水卫生和安全;排水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成本,向管理要效益,切实加强污水处理后的综合利用。有关部门要加强地下水开采的管理,坚决减少自备井等违法开采地下水行为。
(五) 听证参加人提出,长期以来,水资源价值与水价的严重倒挂阻碍了自来水基础设施的建设,部分供水管网老化严重。通过水价机制,支持企业发展,促进节约用水,实现水资源合理利用的同时,政府要加大管网的建设改造力度,分清政府和企业在公用事业领域所承担的责任,尽可能减少群众负担。
(六)水价改革要突出照顾弱势群体,特别是对城市低保边缘家庭的扶持措施要及时到位,使他们的生活水平不因水价调整而降低。要避免出现因水价调整出现物价上涨的连锁反应。
(七)对因水价调整产生的收益,供水企业要有明确的资金使用计划,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认真落实,让消费者切实感受到水质的改善和供水服务质量的提高,水价调整后要真正体现老百姓受益。
(八)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老百姓真正了解综合水价的构成和我市水资源的实际情况,疏导民意,使定价政策得到社会和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三、意见的采纳和处理意见
对听证会上听证参加人提出的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我局进行了仔细的分析、研究、归纳,本着认真、负责、科学的态度,建议绝大部分予以采纳,主要集中在:
(一)关于“调价后对低收入群体实行优惠政策”的意见。市政府决定在本次水价改革,对城市低保户居民用水不做调整,仍执行原来1.03元/立方米优惠水价。关于“对城市低保边缘家庭的扶持措施”,鉴于“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尚无法认定,此外,按每户平均6立方米计算,水价调整后户均每月增加支出6.60元,户均年增加支出79.2元,居民生活一般不会因水价上涨造成过大影响。决定对此建议不予采纳。
(二)关于“适当降低调价幅度”的建议。我市调整后的居民生活综合水价与承德、沧州、廊坊三个设区市持平,高于省内保定、唐山、张家口、邢台四个城市。但目前承德、唐山、张家口三个城市居民水价中南水北调基金征收政策尚未落实到位,当上述城市有关水价政策落实到位后,我市水价在11个设区市中仍居中游水平。此外,在本次水价改革,我市省现行有关水价政策一次落实到位,主要是综合考虑行政成本,不再启动调价程序。所以,决定对降低调价幅度议不予采纳。
(三)关于“加强技改投入和水价上涨收益管理”的建议。对因水价调整产生的收益,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责成首创水务公司、排水公司明确资金使用计划的,切实加大技改投入,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水平。
(四)关于“避免出现物价上涨连锁反应”的意见。水价改革期间,市物价局将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和价格执法检查,打击各种借水价调整哄抬物价、串通涨价行为,对市场价格放开领域因水价调整擅自涨价行为,将对其经营成本进行公开晾晒,存在借机谋取暴利,将予以严惩,全力保持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
(五)关于“运用综合手段和措施,加强全社会节水意识”的建议。我们将会同市节水办、供水企业以及各有关部门,针对我市的实际情况,完善有关节水措施和奖励办法,并根据我市实际情况,适时实行阶梯水价计价办法,以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
特此公告
附件:秦皇岛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城市区综合水价的通知(或附市政府批复)
二00九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