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物业投诉
内容:关于湾海一号物业费之事我们已经分别向物价局反映多次,但都是应付了事,没有解决,目前我们仍然按2.8元每平米在交物业费,贵局知道此事,说宜乐居物业拿来审批过未获批准,一个与其他住宅小区毫无区别的普通住宅毛坯房竟然按照高级公寓的标准收物业费2.8元每平米,好在物价局未批,据调查了解,到目前为止,经批准的全市最高物业费才1.1元每平米,湾海一号的宜乐居物业竞狮子大开口敢要2.8元每平米高价,问其理由说服务好,再问有啥服务呢,一个普通毛坯房都不能住还自称是高级公寓,说可以给找装修公司,可以代交水电费等这就是优质服务啊,装修公司让他找还不知拿多少回扣呢?到房产局查过此小区也是普通住宅,并不是公寓。
但明知是违规收费,小区业主们也分别投诉了12358多次,也说早知道此事了,早有人反映为啥职能部门不作为呢?为啥不解决呢?湾海一号的宜乐居物业没有批文照样理直气壮的收费不误,且人家规定不交物业费不给收房,请问符合规定吗?
答复结果:根据《秦皇岛市物业服务收费分等定级管理办法(试行)》(秦价政服字〔2009〕47号)文件:第6条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施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普通住宅区公共性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高级公寓、别墅区等高标准住宅区以及办公写字楼、工业、商业等类别的物业服务收费和接受个别业主委托为其提供公共性物业服务合同以外的特约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
由于湾海一号存在是否为高标准住宅争议,需经有关部门认定,如果是高标准住宅区,物业收费实行市场调节,如果不是高标准住宅,物业收费需向物价部门备案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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