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和深化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全面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发挥作用上取得突破,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聘请6名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员,以进一步强化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
一、监督员的产生和任期
1、监督员产生于本区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私营企业。
2、监督员由区人大、区政协、区纪委和区工商联合会推荐,由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颁发聘书和监督员证。
3、监督员的聘任期限为两年。聘任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情况可以续聘,如到期未被续聘的,即自然解聘。
二、监督员的职责
1、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暗访和检查监督。
2、向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提出搞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及时向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反映社会各界群众比较关注的应予政务公开的热点问题。
三、监督员的权利和义务
1、监督员的权利
(1)有对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2)有对我局政务公开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暗访和检查监督的权利。
(3)监督员可依据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的安排,列席有关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或座谈会,并发表意见和建议,反映社会各界群众比较关注的应予政务公开的热点问题。
2、监督员的义务
(1)要严格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和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要认真学习国家、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政策规定或实施意见。
(3)要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的意见,向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及时向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反映群众比较关注的应予政务公开的热点问题,代表群众反映对政务公开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监督员要忠于职守,勤奋工作。
四、联系方法
1、监督员可随时来人来信向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反映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意见和建议受理部门设在局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电话:4041191)。
2、有关部门领导定期走访征求监督员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每年召开一次监督员议事会。
4、监督员提出的政务公开方面的批评、意见和建议,由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办理。
希望各位监督员认真履行职责,大胆工作,充分发挥作用,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献计献策,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监督,努力把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确保真正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政务公开工作真正我局内部自身建设的重要手段,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机制。
附:北戴河区物价局政务公开监督员名单
高焕然(区人大副主任)
马家俊(区政协副主席)
李奎臻(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
田新华(市人大代表、区审计局副局长)
张思本(区人劳局副局长)
侯小舟(区政协委员、红帆办公用品商店经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