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水平,树立勤政为民的良好形象,积极稳妥地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经局领导班子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时间。每周二下午定为局班子成员信访举报接待日。由班子成员轮流受理信访举报。重大、典型举报案件可随时受理。
二、受理范围。对情节复杂、涉案金额较大、涉及股室较多或社会比较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以及局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等的来访举报。
三、办理程序。按照信访举报的有关规定,认真登记,详细了解情况,及时批转相关股室办理,并负责协调、督办和答复。如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问题,向来访人说明情况,引导其向其他部门举报。
四、建立协商机制。对涉及区委、区政府或区直部门相关政策,应召开局务会,集体研究答复事项;需要向有关领导请示、汇报或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的,由局长指定专人负责办理。要上下统一,按期答复信访人。
五、认真落实。班子成员要坚持每周二的信访接待制度,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需委托其他班子成员代理。
六、本制度与首问责任制一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