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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宁县物价局便民利民制度

    为深入落实抚政(1999)49号文件,使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特制定便民制度,即:首问责任人制度;双休日预约制度;领导接待日制度。
一、首问责任人制度:
1、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均是首问责任人,群众到机关办事,首先接触到的同志即首问责任人,应负起接待对方的责任,能在职权范围内解决的要亲自办理,超出职权范围的要帮助对方联系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保证服务到底。
2、首问责任人要对群众热情、和气,群众对首问责任人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有意见,向领导反映,经调查核实后,对当事人进行批评,并责令其向群众赔礼道歉。
二、双休日预约制度。
1、双休日预约制度是根据基层群众要求制定的,机关工作人员与服务对象预约在双休日办理有关事项。
2、预约后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准时到达预约地点,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通知对方,说明原因。
3、经预约而无故违约的,领导对当事人进行批评并责其向对方赔礼道歉。
三、领导接待日制度。
1、每周一、周三为领导接待时间,局领导轮流值班,无特殊情况不缺席。金顺局长每月第一周;李树林副局长每月第二周;刘军副局长每月第三周;武忠国副局长每月第四周。
2、真心真意的听取群众呼声,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设身处地的为群众排忧解难。
3、对咨询、来访人员热情接待,能解决的问题尽量给以解决,不能解决的说明原因,做好群众工作,尽量使群众满意。


二OOO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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