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
二、不准用公车大办婚丧事宜;
三、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四、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控制经费开支,坚持“先报批后使用”的原则;
五、机关工作人员不准参加赌博、封建迷信活动;
六、下乡下厂不准吃、拿、卡、要,公务活动中不准收授礼品;
七、不准以参加各种会议为名变相公费旅游;
八、机关工作人员不准经商办企业;
九、坚持收支两条线,杜绝乱收费;
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坚持违法必纠、执法必严,大力整顿价格、收费秩序;深入开展“清费、治乱、减
负”工作,切实履行价格收费监督职能,为县域经济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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