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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宁县物价局政务公开制度

一、公开时间
永久性的公开内容要坚持长期固定公开;经常性的工作情况坚持每季公开一次;临时性、一次性的事项要在办结后的10日内进行公开。
二、公开程序
永久性的公开内容由机关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提出公开方案,报局长办公会讨论后予以公开,动态性的公开内容由涉及公开事项的室、所提出公开方案报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公开。
三、资料管理
政务公开要建立完整的档案资料,做到专人管理、专册保管。
四、定期反馈
经常性的公开工作按年度总结上报并存档保管,平时发现的正反典型、先进经验及存在问题要及时向上级反馈。


一九九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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