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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收费各县区管价情况

    根据秦皇岛市物价局《关于秦皇岛市旅游景点及相关行业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秦价字【2002】第20号)的通知精神,对旅游景点收费明确了分工管理权限,即价格在10元及以下的景点门票价格,由县区制定,并报市局备案。各县区定价的景点有:

县区
旅游景点
最高限价(元) 最低保护价(元)
北戴河区
怪楼奇园
10
5
抚宁县
西游记宫
10
5
环游世界宫
10
 
游乐城
10
 
背牛顶
5
 
菩萨寺
7
 
明长城
7
 
一线天
7
 
董家口长城
10
 
昌黎县
韩文公祠
2
 
碣石山
5
 
华夏葡萄酿酒公司工业旅游园区
10
 
山海关区
外峪
5
3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根据秦皇岛市物价局、房产局《关于下发秦皇岛市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报批程序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秦价经费字【1998】第76号)文件精神,各县及开发区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由各县及开发区的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市局备案;
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根据秦皇岛市物价局、房改办、财政局《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的通知》(秦价经费字【2001】第310号)文件精神,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由所在县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报市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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