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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港区物价局服务承诺制度

1、 调定价格和收费标准:符合政策规定、手续齐全,价权在本区的一周内办结,需上级批定的,及时呈报并积极做好催办。
2、《收费许可证》、《饮食业等级毛利率许可证》的办理:符合政策规定,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可随来随办。
3、对物价部门检查发现的、上级机关交办的、价格违法单位自查自报的、其它受理的案件处理:凡符合立案标准,按责任范围及时立案,从速查办。一般案件10日内结案;重大案件30日内结案;情况复杂的案件,一时不能办结的,要及时反馈说明情况,抓紧办理。查处案件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4、价格鉴证工作:随时委托,随时受理,自收到鉴证委托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价格鉴证结论。特殊情况可上门服务。
5、群众来信来访、举报事项的办理:要做到热情接待、周到服务、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声。情况清楚、依据充分的马上办,三日内给以满意的答复;对事实不够清楚、依据不够充分的,要妥善处理,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6、在价格执法和行政过程中,工作人员除严格遵守中纪委、省、市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规定外,还必须遵守机关物价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禁接受与业务有关和被查单位的宴请、财物及消费娱乐活动,做到秉公执法、文明执法、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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