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具体执行国家的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方针政策。
2、组织监督有关部门实施国家物价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
3、负责全区价格管理和综合平衡工作,根据上级下达的物价总水平控制目标提出实施控价目标的措施,并组织实施。
4、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对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分别实行差价管理、提价申报和提价备案制度。在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时,及时提出最高限价和最低保护价。
5、制定调整分管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准确区分价格暴利界线。
6、依法管理好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部分非商品经营性收费,实行"收费许可证"制度,制止乱收费行为。
7、负责本辖区的价格监测和价格动态的信息反馈工作。
8、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协调处理价格争议,进行价格认证,开展涉案价格评估工作。
9、积极发展信息网络户,搞好价格信息服务。
10、组织实施价格监督检查,依法处理价格违法行为。
11、受理群众关于价格、收费方面的投诉。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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