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阳光审批事项办理过程报告 受理过程、分理过程阶段 本局于 2009-12-27 收到 斌扬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申报的关于 斌扬嘉园住宅小区停车收费标准 进行 定价 的事项,申报内容如下: 关于斌扬嘉园停车收费申请正式批复的申请 。由受理人 魏丽华 对该申报事项和材料进行初审,认为 成本审核后交业务科办理 。经 杨忠新 审批,由窗口 魏丽华 将该申报事项发往 收费一科 进行办理.并由成本监审部门协同承办部门进行成本监审。
成本监审过程阶段 成本队于 2010-01-01 09:45:31 收到该申报事项,成本队业务办理人员 刘彦 于2010-01-01 09:53:30 完成成本监审报告或成本审核表。将成本监审报告或成本审核表发往业务部门。
业务办理过程阶段
收费一科
于2010-01-01 09:45:31 收到窗口发送的申报材料。 王长满 指定由 冯志国 进行办理。 冯志国 于 2010-01-01 09:48:42 完成业务办理。
审批结果反馈过程阶段 窗口于 2010-01-01 09:54:07 收到 收费一科 发送的 关于斌扬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申报的关于斌扬嘉园住宅小区停车收费标准进行定价的事项 ,并由 魏丽华 将结果反馈给申报单位,同时将结果发布至物价局网站中。 该申报审批事项的审批过程符合秦皇岛市物价局阳光审批文件的相关规定,总用时为 5 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