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信箱 县区链接
当前位置:机构设置 > 监察室  


监察室

负责人:宋志洁 联系电话:3659920

工作职责

1.对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决定、命令的情况实施监察;
2.负有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的责任,确保政令畅通;
3.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党风、党纪,政风、政纪和遵纪守法教育;
4.以《廉政准则》为核心,抓好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行业作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
6.完成市纪委、监察局、市直纪工委和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 2003 秦皇岛市物价局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秦皇岛东软软件有限公司
建议使用IE4.0以上浏览器,800*600分辨率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