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龙县物价局机构设置:
( 一 ) 办公室:负责机关组织、人事和工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文秘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车辆管理和文件的收发传递工作;负责机关各种文件的草拟工作;负责机关其它事务性工作;负责机关计划生育、老干部服务、信息反馈工作;负责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政治理论学习工作。
( 二 ) 价格管理股:负责国家、省、市管工业品价格的具体管理和调价方案的组织实施;拟定作价原则、办法和改革方案;负责市场商品价格监测工作;指导企业用好定价权;负责饮食业评等定级工作;负责农产品成本调查。
( 三 ) 收费管理股:负责省、市、国家机关公益事业收费的具体管理及申请调定收费标准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公用事业价格及经营收费单位许可证的发放、审验和管理工作。
( 四 ) 价格鉴证股:负责对行政、司法机关和仲裁机构在实施具体行政行为、司法行为和仲裁行为过程中所涉及的各类有形资产(产品)、无形资产和服务(以下统称涉案物)价格以及应认定的价格行为的鉴定。
( 五 ) 价格投诉股:负责受理举报人对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以及上级机关交办和其它部门转交的价格举报案件;负责答复举报人对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的咨询;负责举报案件移交、转送、督办;负责举报案件调查、处理和反馈。
( 六 ) 物价检查所:负责宣传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对执行《价格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理价格违法案件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上级安排的专项检查;负责全县商品、价格、收费的明码标价工作;负责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价格、收费行为的举报;对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转办的举报事项,认真办理并反馈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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