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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宁县物价局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具体执行国家的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监督执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管理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
二、负责全县价格管理和综合平衡工作。根据上级下达的物价总水平控制目标,编制全县管理商品价格、收费调控计划,提出实施控价目标的措施,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监测、预测全县价格总水平及其结构变动趋势,提出调控意见和建议。
三、管理国家机关收费、公益事业收费、公用事业收费、中介服务收费和重要的经营收费。
四、负责市场物价变化情况监测分析,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反映物价方面的重要情况,为政府实施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向企业发布价格信息。
五、依据有关价格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全县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查处违法行为,受理对价格(收费)违法行为的举报。
六、负责重要产品成本调查工作,审核汇总重要产品的成本、收益,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七、负责全县价格认证工作、价格评估、价格咨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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