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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 戴 河 区 物 价 局 职 权 目 录

单位 :北戴河区物价局

序号

项目名称

类别

实施依据

公开形式

公开范围

公开时间

收费标准

承办科室

备注

1

省管以外景点门票价格及相关服务项目收费

非行政许可的审 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 《河北省定价目录》 ( 冀价政调 [2002]14 号 )

( 3 )《秦皇岛市物价局关于〈省授权秦皇岛市定价范围〉的通知》(秦价调字[2003]218号)

新闻媒体

互联网

社会

长期

不收费

物价股

省授权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管理。 15 元 ( 含 15 元 ) 以下门票价格授权青龙满族自治县、卢龙县、抚宁县人民政府管理; 10 元 ( 含 10 元 ) 以下门票价格授权各区人民政府管理

2

培训收费

( 党政机关及相关行业业务培训 )

非行政许可的审 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 < 关于治理乱收费的规定 > 的通知》 ( 中办发 [1993]18 号 )

(3) 《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 ( 国发 [1996]29 号 )

(4)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 ( 中发 [1997]14 号 )

(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 ( 国办发 [2004]62 号 )

(6)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发布 <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办法 > 的通知》 ( 财综 [2004]100 号 )

(7)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印发 < 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 > 的通知》 ( 发改价格 [2006]532 号 )

(8) 河北省物价局、财政厅冀价行费字 [1997] 第 223 号冀财综字 [1997] 第 105 号

(9)《秦皇岛市物价局关于〈省授权秦皇岛市定价范围〉的通知》(秦价调字[2003]218号)

新闻媒体

互联网

社会

长期

不收费

物价股

省授权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管理。根据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开展强制性培训;

县区党政机关及相关行业培训收费授权各县区物价局管理

3

民办教育收费 ( 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职业技术教育 )

非行政许可的审 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 国务院令 [2004] 第 399 号 )

(3) 《关于印发〈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发改价格 [2005]309 号 )

(4)《秦皇岛市物价局关于〈省授权秦皇岛市定价范围〉的通知》(秦价调字[2003]218号)

新闻媒体

互联网

社会

长期

不收费

物价股

省授权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管理。学历教育收费由市物价局批准;非学历教育收费分级管理

4

学会、协会等非企业组织培训等项收费

非行政许可的审 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 《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 ( 财规 (2000)47 号 )

(3)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发布 <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办法 > 的通知》 ( 财综 [2004]100 号 )

(4)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印发 < 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 > 的通知》 ( 发改价格 [2006]532 号

(5)《秦皇岛市物价局关于〈省授权秦皇岛市定价范围〉的通知》(秦价调字[2003]218号) )

 

新闻媒体

互联网

社会

长期

不收费

物价股

省授权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管理。县区属学会、协会等非企业组织培训收费授权各县区物价局管理

5

《收费许可证》的核发、变更和审验

非行政许可的审 批

(1)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治理乱收费的规定〉的通知》 ( 中办发 [1993]18 号 )

(2) 《关于印发〈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 计价格 [1998]2084 号 )

(3)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执行〈河北省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 冀人常 [1995]2 号 )

(4) 《河北省减轻企业负担暂行规定》 ( 冀政府令 [1997] 第 179 号 )

(5)《秦皇岛市物价局关于〈省授权秦皇岛市定价范围〉的通知》(秦价调字[2003]218号)

新闻媒体

互联网

社会

长期

收费许可证工本费:正本每证 10 元

副本每证 70 元

审验费每证 150 元

物价股

省授权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管理。市、县区 按隶属关系分级管理

6

涉案资产价格鉴证

行政

确认

《河北省涉案资产价格鉴证管理条例》 (2002 年 7 月 30 日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

新闻媒体

互联网

社会

长期

《关于河北省价格鉴定、认定机构收费标准问题的通知》,收费标准为累进计费

价格认

证中心

省授权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管理。 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委托或不在同一县区行政区域;争议标的价值在一百万以上一千万以下的涉案资产由市价格认证中心鉴证;争议标的价值在一百万以下的按隶属关系鉴证

7

对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行政处罚

行政

处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 国家计委令 [1999]1 号 )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 ( 国发 [1987]82 号 )

(5) 《河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 ( 1989 年8 月26 日 河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9 次会议通过

(6) 《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 国家计委令 [2001]13 号 )

(7)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 价格监督检查管辖规定 > 的通知》 ( 计价检 [2000]453 号 )

(8) 《国家计委印发 < 关于对无违法所得的违法经营者减轻罚款的办法 > 的通知》 ( 计价检 [2001]2063 号 )

对性质严重典型案件在新闻媒体、互联网公布

社会

长期

不收费

物价

检查所

 

8

对经营者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行政处罚

行政

处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 国家计委令 [1999]1 号 )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 ( 国发 [1987]82 号 )

(5) 《河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 ( 1989 年8 月26 日 河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9 次会议通过 )

(6) 《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 国家计委令 [2001]13 号 )

(7)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 国家发改委令 [2004]14 号 )

(8)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 价格监督检查管辖规定 > 的通知》 ( 计价检 [2000]453 号 )

(9) 《非常时期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暂行办法》 ( 国家发改委令 (2003)5 号 )

对性质严重典型案件在新闻媒体、互联网公布

社会

长期

不收费

物价

检查所

 

9

对经营违反价格法进行价格垄断,低价倾销,价格歧视 等不正当价格 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

处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 国家计委令 [1999]1 号 )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 ( 国发 [1987]82 号 )

(5) 《河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 ( 1989 年8 月26 日 河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9 次会议通过 )

(6) 《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 国家计委令 [2001]13 号 )

(7)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 国家发改委令 [2004]14 号 )

(8) 《关于制止低价倾销行为的规定》 ( 国家计委令 [1999]2 号 )

(9) 《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 ( 国家计委令 [2001]15 号 )

(10) 《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 ( 国家发改委令 [2003]3 号 )

(11)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 价格监督检查管辖规定 > 的通知》 ( 计价检 [2000]453 号 )

(12) 《非常时期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暂行办法》 ( 国家发改委令 (2003)5 号 )

(13) 《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 ( 国家计委令 [2000]8 号 )

(14) 《国家计委印发 < 关于对无违法所得的违法经营者减轻罚款的办法 > 的通知》 ( 计价检 [2001]2063 号 )

对性质严重典型案件在新闻媒体、互联网公布

社会

长期

不收费

物价

检查所

 

10

对经营者违反价格法,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或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

处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 国家计委令 [1999]1 号 )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 ( 国发 [1987]82 号 )

(5) 《河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 ( 1989 年8 月26 日 河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9 次会议通过 )

(6) 《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 国家计委令 [2001]13 号 )

(7)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 国家发改委令 [2004]14 号 )

(8) 《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 ( 国家计委令 [2000]8 号 )

(9) 《关于制止低价倾销行为的规定》 ( 国家计委令 [1999]2 号 )

(10) 《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 ( 国家计委令 [2001]15 号 )

(11)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 价格监督检查管辖规定 > 的通知》 ( 计价检 [2000]453 号 )

(12) 《非常时期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暂行办法》 ( 国家发改委令 (2003)5 号 )

(13) 《国家计委印发 < 关于对无违法所得的违法经营者减轻罚款的办法 > 的通知》 ( 计价检 [2001]2063 号 )

对性质严重典型案件在新闻媒体、互联网公布

社会

长期

不收费

物价

检查所

 

11

对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的规定,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销售、收购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

处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 国家计委令 [1999]1 号 )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 ( 国发 [1987]82 号 )

(5) 《河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 ( 1989 年8 月26 日 河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常务委 员会第9 次会议通过 )

(6) 《关于禁止以不正当价格行为牟取暴利的决定》 ( 1994 年12 月22 日 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11 次会议通过 )

(7) 《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 国家计委令 [2001]13 号 )

(8)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 国家发改委令 [2004]14 号 )

(9) 《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 ( 国家计委令 [2000]8 号 )

(10) 《关于制止低价倾销行为的规定》 ( 国家计委令 [1999]2 号 )

(11) 《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 ( 国家计委令 [2001]15 号 )

(12) 《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 ( 国家发改委令 [2003]3 号 )

(13)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 价格监督检查管辖规定 > 的通知》 ( 计价检 [2000]453 号 )

(14) 《非常时期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暂行办法》 ( 国家发改委令 (2003)5 号 )

(15) 国家计委印发 < 关于对无违法所得的违法经营者减轻罚款的办法 > 的通知》 ( 计价检 [2001]2063 号 )

对性质严重典型案件在新闻媒体、互联网公布

社会

长期

不收费

物价

检查所

 

12

对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

处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 国家计委令 [1999]1 号 )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 ( 国发 [1987]82 号 )

(5) 《河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 ( 1989 年8 月26 日 河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9 次会议通过 )

(6) 《关于禁止以不正当价格行为牟取暴利的决定》 ( 1994 年12 月22 日 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11 次会议通过 )

(7) 《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 国家计委令 [2001]13 号 )

(8)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 国家发改委令 [2004]14 号 )

(9) 《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 ( 国家计委令 [2001]15 号 )

(10) 《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 ( 国家发改委令 [2003]3 号 )

(11)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 价格监督检查管辖规定 > 的通知》 ( 计价检 [2000]453 号 )

(12) 《非常时期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暂行办法》 ( 国家发改委令 (2003)5 号 )

(13) 国家计委印发 < 关于对无违法所得的违法经营者减轻罚款的办法 > 的通知》 ( 计价检 [2001]2063 号 )

对性质严重典型案件在新闻媒体、互联网公布

社会

长期

不收费

物价

检查所

 

13

对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政处罚

行政

处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 国家计委令 [1999]1 号 )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 ( 国发 [1987]82 号 )

(5) 《河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 ( 1989 年8 月26 日 河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9 次会议通过 )

(6) 《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 国家计委令 [2001]13 号 )

(7)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 国家发改委令 [2004]14 号 )

(8) 《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 ( 国家计委令 [2000]8 号 )

(9)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 价格监督检查管辖规定 > 的通知》 ( 计价检 [2000]453 号 )

(10) 河北省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若干规定》 ( 1994 年12 月22 日 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11 次会议通过 )

对性质严重典型案件在新闻媒体、互联网公布

社会

长期

不收费

物价

检查所

 

14

对经营者拒绝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需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行政处罚

行政

处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 国家计委令 [1999]1 号 )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 ( 国发 [1987]82 号 )

(5) 《河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 ( 1989 年8 月26 日 河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9 次会议通过 )

(6)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 国家发改委令 [2004]14 号 )

(7)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 价格监督检查管辖规定 > 的通知》 ( 计价检 [2000]453 号 )

(8)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 拒绝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需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行为的处罚办法 > 的通知》 ( 计价检 [2000]226 号 )

(9) 《非常时期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暂行办法》 ( 国家发改委令 (2003)5 号 )

对性质严重典型案件在新闻媒体、互联网公布

社会

长期

不收费

物价

检查所

 

15

对经营者被责令暂停相关营业而不停止的,或者转移、隐匿、销毁依法登记保存的财物的行政处罚

行政

处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 国家计委令 [1999]1 号 )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 ( 国发 [1987]82 号 )

(5) 《河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 ( 1989 年8 月26 日 河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9 次会议通过 )

(6) 《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 国家计委令 [2001]13 号 )

(7)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 价格监督检查管辖规定 > 的通知》 ( 计价检 [2000]453 号 )

(8)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 责令经营者暂停相关营业的规定 > 的通知》 ( 计价检 [2001]1710 号 )

(9)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 拒绝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需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行为的处罚办法 > 的通知》 ( 计价检 [2000]226 号 )

(10) 《非常时期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暂行办法》 ( 国家发改委令 (2003)5 号 )

对性质严重典型案件在新闻媒体、互联网公布

社会

长期

不收费

物价

检查所

 

16

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或者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违反法规定,超越定价权限和范围擅自制定、调整价格或者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行政处罚

行政

处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 国家计委令 [1999]1 号 )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 ( 国发 [1987]82 号 )

(5) 《河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 ( 1989 年8 月26 日 河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9 次会议通过 )

(6) 《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 国家计委令 [2001]13 号 )

(7)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 国家发改委令 [2004]14 号 )

(8) 《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 ( 国家计委令 [2004]15 号 )

(9)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 价格监督检查管辖规定 > 的通知》 ( 计价检 [2000]453 号 )

(10) 《非常时期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暂行办法》 ( 国家发改委令 (2003)5 号 )

对性质严重典型案件在新闻媒体、互联网公布

社会

长期

不收费

物价

检查所

 

17

对行政事业单位的乱收费行为的行政处罚

行政

处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 国家计委令 [1999]1 号 )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 ( 国发 [1987]82 号 )

(5) 《河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 ( 1989 年8 月26 日 河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9 次会议通过 )

(6) 《河北省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若干规定》 ( 1994 年12 月22 日 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11 次会议通过 )

(7)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 国家发改委令 [2004]14 号 )

(8) 《非常时期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暂行办法》 ( 国家发改委令 (2003)5 号 )

(9) 国家计委印发 < 关于对无违法所得的违法经营者减轻罚款的办法 > 的通知》 ( 计价检 [2001]2063 号 )

对性质严重典型案件在新闻媒体、互联网公布

社会

长期

不收费

物价

检查所

 

18

责令暂停相关营业、停业整顿和证据保全

行政

强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 国家计委令 [1999]1 号 )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 ( 国发 [1987]82 号 )

(5) 《河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 ( 1989 年8 月26 日 河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9 次会议通过 )

(6)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 国家发改委令 [2004]14 号 )

(7)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 责令经营者暂停相关营业的规定 > 的通知》 ( 计价检 [2001]1710 号 )

(8) 《非常时期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暂行办法》 ( 国家发改委令 (2003)5 号

(9)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 责令价格违法经营者停业整顿的规定 > 的通知》 ( 计价检 [2002]2449 号 )

对性质严重典型案件在新闻媒体、互联网公布

社会

长期

不收费

物价

检查所

1. 责令暂停相关营业 : 检查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财物,必要时可以责令当事人暂停相关营业;

2 证据保全: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可以依法先行登记保存,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转移、隐匿或者销毁

19

对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行为的监督检查

监督

检查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 国家计委令 [1999]1 号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 ( 国发 [1987]82 号 )(4) 《河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 ( 1989 年8 月26 日 河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9 次会议通过 )(5) 《河北省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若干规定》 ( 1994 年12 月22 日 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11 次会议通过 )(6) 《关于禁止以不正当价格行为牟取暴利的决定》 ( 1994 年12 月22 日 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11 次会议通过 )(7) 《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 国家计委令 [2001]13 号 )(8)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 国家发改委令 [2004]14 号 )(9) 《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 ( 国家计委令 [2000]8 号 )(10) 《关于制止低价倾销行为的规定》 ( 国家计委令 [1999]2 号 )(11) 《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 ( 国家计委令 [2001]15 号 )(12) 《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 ( 国家发改委令 [2003]3 号 )(13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 责令经营者暂停相关营业的规定 > 的通知》 ( 计价检 [2001]1710 号 )(14)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 拒绝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需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行为的处罚办法 > 的通知》 ( 计价检 [2000]226 号 )(15) 《非常时期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暂行办法》 ( 国家发改委令 (2003)5 号 )(16)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 责令价格违法经营者停业整顿的规定 > 的通知》 ( 计价检[ 2002 ] 2449 号 )(17) 《国家计委、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印发 < 价格主管部门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价格违法经营者营业执照的规定 > 的通知》 (  计价检 [2003]32 号 )

新闻媒体

互联网

公布

社会

长期

不收费

物价

检查所

 

20

经营者不执行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行为的监督检查

监督

检查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 国家计委令 [1999]1 号 )

(3) 《非常时期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暂行办法》 ( 国家发改委令 (2003)5 号 )

新闻媒体

互联网

社会

长期

不收费

物价

检查所

 

21

对低价倾销、价格欺诈、价格垄断谋取暴利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

监督

检查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 国家计委令 [1999]1 号 )

(3) 《关于制止低价倾销行为的规定》 ( 国家计委令 [1999]2 号 )

(4) 《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 ( 国家计委令 [2001]15 号 )

(5) 《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 ( 国家发改委令 [2003]3 号

新闻媒体

互联网

社会

长期

不收费

物价

检查所

 

22

对违反明码标价规定行为的监督检查

监督

检查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 国家计委令 [1999]1 号 )

(3) 《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 ( 国家计委令 [2000]8 号 )

新闻媒体

互联网

社会

长期

不收费

物价

检查所

 

23

对行政事业收费监督检查

监督

检查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 国家计委令 [1999]1 号 )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 ( 国发 [1987]82 号 )

(4) 《河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 ( 1989 年8 月26 日 河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9 次会议通过 )

(5) 《河北省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若干规定》 ( 1994 年12 月22 日 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11 次会议通过 )

(6)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 国家发改委令 [2004]14 号 )

(7) 《非常时期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暂行办法》 ( 国家发改委令 (2003)5 号 )

(8) 《关于制止低价倾销行为的规定》 ( 国家计委令 [1999]2 号 )

(9) 《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 ( 国家计委令 [2001]15 号 )

(10) 《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 ( 国家发改委令 [2003]3 号 )

新闻媒体

互联网

社会

长期

不收费

物价

检查所

 

24

价格听证的组织和实施

其他行

政权力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 《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 ( 国家计委令 [2002]26 号 )

(3) 《河北省实施价格听证会制度的规定》 ( 省政 [1999]18 号

新闻媒体

互联网

社会

长期

不收费

物价股及

有关科室

 

25

责令退还和营业场地公告价格违法行为

其他行

政权力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 国家计委令 [1999]1 号 )

(3) 《河北省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若干规定》 (1994 年 12 月 22 日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 11 次会议通过 )

(4) 《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 国家计委令 [2001]13 号 )

(5)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 国家发改委令 [2004]14 号 )

(6)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 价格主管部门公告价格违法行为的规定 > 的通知》 ( 计价检 [2002]1384)

对性质严重典型案件在新闻媒体互联网上公布

社会

长期

不收费

物价

检查所及有关科室

1. 责令退还:经营者因价格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责令经营者限期退还;

2. 营业场地公告价格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价格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拒不改正的,政府价格主管部门除依照规定给予处罚外,可以在其营业场地公告其价格违法行为,直至改正;

3. 行政事业单位:对乱收费的行为,责令改正,限期将违法收费退还被收费单位或者个人

26

对明码标价的标价方式进行监制

其他行

政权力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 ( 国发 [1987]82 号 )

(3) 《河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 (1989 年 8 月 26 日河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 9 次会议通过 )

(4) 《河北省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若干规定》 (1994 年 12 月 22 日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 11 次会议通过 )

(5) 《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 ( 国家计委令 [2000]8 号 )

(6)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 价格监督检查管辖规定 > 的通知》 ( 计价检 [2000]453 号 )

新闻媒体

互联网

社会

长期

不收费

物价

检查所

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的明码标价的标价方式未经监制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印制和销售

27

价格格投诉举报受理

其他行

政权力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国发 [1987]82 号)

(3) 《河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 1989 年 8 月 26 日河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 9 次会议通过)

(4 )《河北省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若干规定》( 1994 年 12 月 22 日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 11 次会议通过)

(5 )《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国家计委令 [2000]8 号)

(6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 价格监督检查管辖规定 > 的通知》(计价检 [2000]453 号)

不公开

 

 

不收费

物价

检查所

 

28

价格监测

其他行

政权力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 《价格监测规定》 ( 国家发改委令 [2003]1 号 )

新闻媒体

互联网

社会

长期

不收费

办公室

 

29

价格

预警预测

其他行

政权力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 《价格监测规定》 ( 国家发改委令 [2003]1 号 ) 、 (3)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 价格异常波动监测预警制度 > 的通知》 ( 发改价监 [2004]474 号 )

新闻媒体

互联网

社会

长期

不收费

办公室

 

30

市管以外政府调定价 ( 收费 ) 的成本监审

其他行

政权力

(1) 《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令( 2006 )第 42 号

新闻媒体

互联网

社会

长期

不收费

办公室

 

31

农产品成本调查

其他行

政权力

( 1 )《农产品成本调查管理办法》 国家计委价格 (1999)797 号

新闻媒体

互联网

社会

长期

不收费

办公室

 

32

政务信息

发布

其他行

政权力

(1) 《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工作的意见 》 ( 发改价格[ 2003 ] 489 号 )

(2)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物价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 冀政办 (2000)6 号 ]

新闻媒体

互联网

社会

长期

不收费

办公室及相关科室

 

33

物价系统干部业务培训系统外物价业务培训

内部

管理

(1)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 中发 [2002]7 号 )

(2)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物价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 冀政办 (2000)6 号 ]

(3) 《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监察厅关于实行收费员证和物价员证管理制度的通知》 [ 冀价政调 [2003]5 号 ]

内部文件

局机关内部

随时

 

办公室及有关科室

 

34

内部人员岗位调整

内部

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公务内网公示栏

内部

随时

不收费

办公室

 

35

内部人员奖惩

内部

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公务内网公示栏

内部

随时

不收费

办公室

 

36

财务管理

内部

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公务内网公示栏

内部

季、月

不收费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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