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类别 |
实施依据 |
公开形式 |
公开范围 |
公开时间 |
收费标准 |
承办股室 |
备注 |
1 |
高中教育收费 ( 住宿费、取暖费 ) |
非行政许可的审批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 《河北省定价目录》(冀价政调 [2002]14 号)
(3)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部分县(市)管理权限的意见”冀政 [2005]8 号附件第八部分
(4) 《河北省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十、十二条(省政府 40 号令)
(5)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 < 关于治理乱收费的规定 > 的通知》 ( 中办发 [1993]18 号 )
(6) 《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 ( 国发 [1996]29 号 )
(7) 《国家教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颁发义务教育等四个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教财 (1996)101 号 )
(8)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发布 <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办法 > 的通知》 ( 财综 [2004]100 号 )
(9)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印发 < 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 > 的通知》 ( 发改价格 [2006]532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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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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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授权县人民政府制定 |
2 |
部分教育收费(高中学费、特殊教育、学前教育收费、义务教育学校住宿费)标准 制定 |
非行政许可的审批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 《河北省定价目录》(冀价政调 [2002]14 号) (3) “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部分 部分县(市)管理权限的补充通知”(冀政函 [2005]83 号二条) (4) 《河北省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十、十二条(省政府 40 号令)
(5)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 < 关于治理乱收费的规定 > 的通知》 ( 中办发 [1993]18 号 )
(6) 《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 ( 国发 [96]29 号 )
(7) 《国家教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颁发义务教育等四个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教财 (1996)101 号 )
(8)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发布 <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办法 > 的通知》 ( 财综 [2004]100 号 )
(9)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印发 < 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 > 的通知》 ( 发改价格 [2006]532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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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民办教育收费 ( 非学历教育、职业技术教育 |
非行政许可的审批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 《河北省定价目录》(冀价政调 [2002]14 号)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 国务院令 [2004] 第 399 号 )
(5) 《关于印发〈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发改价格 [2005]309 号 )
(4) 《关于规范民办教育收费行为的通知》秦价行费字 [2004]250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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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学历教育收费分级管理 |
4 |
培训收费
( 党政机关 ) |
非行政许可的审批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 《河北省定价目录》(冀价政调 [2002]14 号)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4)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 < 关于治理乱收费的规定 > 的通知》 ( 中办发 [1993]18 号 )
(5) 《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 ( 国发 [1996]29 号 )
( 6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 ( 中发 [1997]14 号 )
(7)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 ( 国办发 [2004]62 号 )
(8)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发布 <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办法 > 的通知》 ( 财综 [2004]100 号 )
(9)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印发 < 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 > 的通知》 ( 发改价格 [2006]532 号 ) (10) 河北省物价局、财政厅冀价行费字 [1997] 第 223 号冀财综字 [1997] 第 105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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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党政机关及相关行业培训收费授权各县、区物价局管理 |
5 |
医疗服务价格 ( 省委托管理的部分医疗项目 ) |
非行政许可的审批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十八、十九条
(2) 《河北省定价目录》(冀价政调 [2002]14 号)
(3) “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部分 部分县(市)管理权限的补充通知” 冀政函 [2005]83 号一条
(4)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 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价药品目录 > 的通知》 ( 发改价格 [2005]1205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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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有线电视初装费、收视维护费标准制定 |
非行政许可的审批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十八、十九条
(2) 《河北省定价目录》(冀价政调 [2002]14 号)
(3)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部分县(市)管理权限的意见”冀政 [2005]8 号附件第八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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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授权县人民政府制定 |
7 |
车站、旅游景点及各类暂扣车辆停放服务费标准制定 |
非行政许可的审批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十八、十九条
(2) 《河北省定价目录》(冀价政调 [2002]14 号)
(3)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部分县(市)管理权限的意见”冀政 [2005]8 号附件第八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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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省管殡葬基本服务收费以外的一般服务收费
|
非行政许可的审批 |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 2 )《河北省定价目录》(冀价政调 [2002]14 号)
( 3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部分县(市)管理权限的意见”冀政 [2005]8 号附件第八部分
( 4 )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发布 <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办法 > 的通知》 ( 财综 [2004]100 号 )
(5)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印发 < 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 > 的通知》 ( 发改价格 [2006]532 号 )
(6) 河北省物价局、财政局冀价行费字 [1999] 第 28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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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运输企业集约经营服务费标准 制定 |
非行政许可的审批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十八、十九条
(2) 《河北省定价目录》(冀价政调 [2002]14 号)
(3)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部分县(市)管理权限的意见”冀政 [2005]8 号附件第八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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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县内保安服务收费 |
非行政许可的审批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十八、十九条
(2) 《河北省定价目录》(冀价政调 [2002]14 号)
(3)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部分县(市)管理权限的意见” 冀政 [2005]8 号附件第八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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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公有住房租金标准制定 |
非行政许可的审批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十八、十九条
(2) 《河北省定价目录》(冀价政调 [2002]14 号)
(3)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部分县(市)管理权限的意见”冀政 [2005]8 号附件第八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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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廉租住房租金标准 |
非行政许可的审批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十八、十九条
(2) 《河北省定价目录》(冀价政调 [2002]14 号)
(3)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部分县(市)管理权限的意见”冀政 [2005]8 号附件第八部分
(4)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 < 城镇廉租住房租金管理办法 > 的通知》 [ 发改价格 (2005)405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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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 |
非行政许可的审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 价格法》十八、十九条
(2) 《河北省定价目录》冀价政调 [2002]14 号 16 项
(3) 省政府令第 197 号第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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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污水处理费 |
非行政许可的审批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十八、十九条 (2) 《河北省定价目录》(冀价政调 [2002]14 号) (3)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部分县(市)管理权限的意见”冀政 [2005]8 号附件第八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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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县属经营性公墓收费标准制定 |
非行政许可的审批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十八、十九条
(2) 《河北省定价目录》(冀价政调 [2002]14 号)
(3) “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部分 部分县(市)管理权限的补充通知” 冀政函 [2005]83 号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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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授权县人民政府制定 |
16 |
中介服务收费管理(政府定价、指导价) |
非行政许可的审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 价格法》十八、十九条
(2) 《河北省定价目录》冀价政调 [2002]14 号
( 3 )河北省人民政府令( [2001] 第 3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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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县域内省管之外旅游参观点门票价格制定 |
非行政许可的审批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十八、十九条
(2) 《河北省定价目录》(冀价政调 [2002]14 号)
(3)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部分县(市)管理权限的意见”冀政 [2005]8 号附件第八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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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建制镇环境卫生及垃圾清运服务价格制定 |
非行政许可的审批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十八、十九条 (2) 《河北省定价目录》(冀价政调 [2002]14 号)
(3)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部分县(市)管理权限的意见”冀政 [2005]8 号附件第八部分
(4) 省政府令 [1994] 第 96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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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授权县人民政府制定 |
19 |
经济适用住房价格 |
非行政许可的审批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十八、十九条
(2) 《河北省定价目录》(冀价政调 [2002]14 号)
(3)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部分县(市)管理权限的意见”冀政 [2005]8 号附件第八部分
(4) 《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 计价格 [2002]2503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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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授权县人民政府制定 |
20 |
房屋重置价格制定 |
非行政许可的审批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十八、十九条
(2) 《河北省定价目录》(冀价政调 [2002]14 号)
(3)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部分县(市)管理权限的意见”冀政 [2005]8 号附件第八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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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授权县人民政府制定 |
21 |
公有住房出售价格制定 |
非行政许可的审批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十八、十九条 (2) 《河北省定价目录》(冀价政调 [2002]14 号) (3)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部分县(市)管理权限的意见”冀政 [2005]8 号附件第八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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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价格制定 |
非行政许可的审批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十八、十九条 (2) 《河北省定价目录》(冀价政调 [2002]14 号) (3)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部分县(市)管理权限的意见”冀政 [2005]8 号附件第八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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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授权县人民政府制定 |
23 |
出租车运价制定 |
非行政许可的审批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十八、十九条
(2) 《河北省定价目录》(冀价政调 [2002]14 号)
(3)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部分县(市)管理权限的意见” 冀政 [2005]8 号附件第八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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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授权县人民政府制定 |
24 |
城市供水价格 |
非行政许可的审批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十八、十九条
(2) 《河北省定价目录》(冀价政调 [2002]14 号)
(3)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部分县(市)管理权限的意见”冀政 [2005]8 号附件第八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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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授权县人民政府制定 |
25 |
县内液化气最高零售价格制定 |
非行政许可的审批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十八、十九条
(2) 《河北省定价目录》(冀价政调 [2002]14 号)
(3)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部分县(市)管理权限的意见” 冀政 [2005]8 号附件第八部分 |
公示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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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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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
业务股 |
省授权县人民政府制定 |
26 |
建制镇集中 供热价格制定 |
非行政许可的审批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十八、十九条
(2) 《河北省定价目录》(冀价政调 [2002]14 号)
(3)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部分县(市)管理权限的意见”冀政 [2005]8 号附件第八部分 |
公示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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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
长期 |
不收费 |
业务股 |
省授权县人民政府制定 |
27 |
县以下电厂非上网电量价格制定 |
非行政许可的审批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十八、十九条
(2) 《河北省定价目录》(冀价政调 [2002]14 号)
(3)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部分县(市)管理权限的意见”冀政 [2005]8 号附件第八部分 |
公示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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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
长期 |
不收费 |
业务股 |
省授权县人民政府制定 |
28 |
中小学印刷厂为学生提供作业本、学习资料价格制定 |
非行政许可的审批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十八、十九条
(2) 《河北省定价目录》(冀价政调 [2002]14 号)
(3)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部分县(市)管理权限的意见”冀政 [2005]8 号附件第八部分 |
公示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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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
长期 |
不收费 |
业务股 |
省授权县人民政府制定 |
29 |
天然气销售价格制定 |
非行政许可的审批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十八、十九条
(2) 《河北省定价目录》(冀价政调 [2002]14 号)
(3) “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部分 部分县(市)管理权限的补充通知”冀政函 [2005]83 号一条 |
公示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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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
长期 |
不收费 |
业务股 |
省授权县人民政府制定 |
30 |
医院自制
药剂价格 |
非行政许可的审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 价格法》十八、十九条( 2) 《河北省定价目录》(冀价政调 [2002]14 号
(3) 冀价工字 [2000] 第 99 号第三条二款
(4)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政府定价药品目录的通知》 ( 冀价工字 [2005] 第 71 号 ) |
公示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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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
长期 |
不收费 |
业务股 |
|
31 |
重要储备物资价格(县储备物资) |
非行政许可的审批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 《河北省定价目录》(冀价政调 [2002]14 号) |
公示栏
价格网站 |
社会 |
长期 |
不收费 |
业务股 |
县储备物资的价格授权县人民政府制定 |
32 |
价格听证的组织和实施 |
其他行
政权力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 《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 ( 国家计委令 [2002]26 号 )
(3) 《河北省实施价格听证会制度的规定》 ( 省政 [1999]18 号 |
新闻
媒体
价格
网站 |
社会 |
长期 |
不收费 |
业务
股及
有关
股室 |
|
33 |
县管政府调定价 ( 收费 ) 的成本监审 |
其他行政权力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 价格法》第二十二条
(2) 国家计委 25 号令第十一条
(3) 《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 [ 国家发展改革委令 (2006) 第 42 号 ] |
价格
网站 |
社会 |
长期 |
不收费
|
业务股 |
省授权 市、县区 按隶属关系分级管理 |
34 |
价格监测 |
其他行
政权力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 《价格监测规定》 ( 国家发改委令 [2003]1 号 ) |
公示栏
价格网站 |
社会 |
长期 |
不收费 |
业务股 |
|
35 |
农产品成本调查 |
其他行
政权力 |
《农产品成本调查管理办法》 [ 国家计委计价格 (1999)797 号 ] |
公示栏
价格网站 |
社会 |
长期 |
不收费 |
业务股 |
|
36 |
价格
预警预测 |
其他行
政权力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 《价格监测规定》 ( 国家发改委令 [2003]1 号 )
(3)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 价格异常波动监测预警制度 > 的通知》 ( 发改价监 [2004]474 号 ) |
公示栏
价格网站 |
社会 |
长期 |
不收费 |
业务股 |
|
37 |
系统外物价业务培训 |
其他行政权力 |
(1) 《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监察厅关于实行收费员证和物价员证管理制度的通知》 [ 冀价政调 [2003]5 号 ]
(2)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做好收费员、物价员培训工作,促进行风建设的通知 |
公示栏
价格网站 |
社会 |
随时 |
培训费每人每期 150 元 |
业务股 |
|
38 |
当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干预措施 |
其他行
政权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
新闻
媒体
价格
网站 |
社会 |
长期 |
不收费 |
办公
室及
有关
股室 |
|
39 |
《收费许可证》核发、变更及审验 |
非行政许可的审批 |
(1)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治理乱收费的规定〉的通知》 ( 中办发 [1993]18 号 )
(2) 〈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 ( 计价格 [1998]2084 号 )
(3)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执行〈河北省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 冀人常 [1995]2 号 )
(4) 冀财综 [2003]17 号
(5) 《河北省减轻企业负担暂行规定》 ( 冀政府令 [1997] 第 179 号 ) |
公示栏
价格
网站 |
社会 |
长期 |
工本费:
正本 70 元 / 份,副本 10 元 / 份;
审验费 150 元 / 份 |
业务股 |
|
40 |
提出全县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措施 |
其他行
政权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
新闻
媒体
价格
网站 |
社会 |
长期 |
不收费 |
办公室 |
|
41 |
政务信息发布 |
其他行政权利 |
(1) 《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工作的意见 》 ( 发改价格[ 2003 ] 489 号 )
(2)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物价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 冀政办 (2000)6 号 ] |
公示栏 |
社会 |
随时 |
不收费 |
业务股办公室 |
|
42 |
内部人员奖惩 |
内部
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
公示栏 |
社会 |
随时 |
不收费 |
业务股 |
|
43 |
财务管理 |
内部
管理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务部令第九号
(3)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
公示栏 |
内部 |
季、月 |
不收费 |
办公室 |
|
44 |
内部人员岗位调整及相关股级干部任免 |
内部
管理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2)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
公示栏 |
内部 |
随时 |
不收费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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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对经营者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行政处罚 |
行政
处罚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 国家计委令 [1999]1 号 )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 ( 国发 [1987]82 号 )
(5) 《河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 ( 1989 年8 月26 日 河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9 次会议通过 )
(6) 《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 国家计委令 [2001]13 号 )
(7)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 国家发改委令 [2004]14 号 )
(8)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 价格监督检查管辖规定 > 的通知》 ( 计价检 [2000]453 号 )
(9) 《非常时期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暂行办法》 ( 国家发改委令 (2003)5 号 ) |
对性质严重典型案件在新闻媒体、价格网站公布 |
社会 |
长期 |
不收费 |
物价
检查所 |
|
46
|
对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行政处罚 |
行政
处罚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 国家计委令 [1999]1 号 )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 ( 国发 [1987]82 号 )
(5) 《河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 ( 1989 年8 月26 日 河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9 次会议通过
(6) 《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 国家计委令 [2001]13 号 )
(7)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 价格监督检查管辖规定 > 的通知》 ( 计价检 [2000]453 号 )
(8) 《国家计委印发 < 关于对无违法所得的违法经营者减轻罚款的办法 > 的通知》 ( 计价检 [2001]2063 号 ) |
对性质严重典型案件在新闻媒体、价格网站公布 |
社会 |
长期 |
不收费 |
物价
检查所 |
|
47
|
对经营违反价格法进行价格垄断,低价倾销,价格歧视 等不正当价格 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
处罚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 国家计委令 [1999]1 号 )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 ( 国发 [1987]82 号 )
(5) 《河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 ( 1989 年8 月26 日 河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9 次会议通过 )
(6) 《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 国家计委令 [2001]13 号 )
( 7)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 国家发改委令 [2004]14 号 )
(8) 《关于制止低价倾销行为的规定》 ( 国家计委令 [1999]2 号 )
(9) 《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 ( 国家计委令 [2001]15 号 )
(10) 《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 ( 国家发改委令 [2003]3 号 )
(11)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 价格监督检查管辖规定 > 的通知》 ( 计价检 [2000]453 号 )
(12) 《非常时期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暂行办法》 ( 国家发改委令 (2003)5 号 )
( 13) 《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 ( 国家计委令 [2000]8 号 )
(14) 《国家计委印发 < 关于对无违法所得的违法经营者减轻罚款的办法 > 的通知》 ( 计价检 [2001]2063 号 ) |
对性质严重典型案件在新闻媒体、价格网站公布 |
社会 |
长期 |
不收费 |
物价
检查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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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对经营者违反价格法,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或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
处罚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 国家计委令 [1999]1 号 )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 ( 国发 [1987]82 号 )
(5) 《河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 ( 1989 年8 月26 日 河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9 次会议通过 )
(6) 《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 国家计委令 [2001]13 号 )
(7)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 国家发改委令 [2004]14 号 )
(8) 《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 ( 国家计委令 [2000]8 号 )
(9) 《关于制止低价倾销行为的规定》 ( 国家计委令 [1999]2 号 )
(10) 《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 ( 国家计委令 [2001]15 号 )
(11)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 价格监督检查管辖规定 > 的通知》 ( 计价检 [2000]453 号 )
(12) 《非常时期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暂行办法》 ( 国家发改委令 (2003)5 号 )
(13) 《国家计委印发 < 关于对无违法所得的违法经营者减轻罚款的办法 > 的通知》 ( 计价检 [2001]2063 号 ) |
对性质严重典型案件在新闻媒体、价格网站公布 |
社会 |
长期 |
不收费 |
物价
检查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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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对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政处罚 |
行政
处罚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 国家计委令 [1999]1 号 )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 ( 国发 [1987]82 号 )
(5) 《河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 ( 1989 年8 月26 日 河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9 次会议通过 )
(6) 《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 国家计委令 [2001]13 号 )
(7)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 国家发改委令 [2004]14 号 )
(8) 《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 ( 国家计委令 [2000]8 号 )
(9)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 价格监督检查管辖规定 > 的通知》 ( 计价检 [2000]453 号 )
(10) 河北省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若干规定》 ( 1994 年12 月22 日 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11 次会议通过 ) |
对性质严重典型案件在新闻媒体、价格网站公布 |
社会 |
长期 |
不收费 |
物价
检查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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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对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的规定,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销售、收购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
处罚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 国家计委令 [1999]1 号 )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 ( 国发 [1987]82 号 )
(5) 《河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 ( 1989 年8 月26 日 河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9 次会议通过 )
(6) 《关于禁止以不正当价格行为牟取暴利的决定》 ( 1994 年12 月22 日 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11 次会议通过 )
(7) 《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 国家计委令 [2001]13 号 )
( 8)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 国家发改委令 [2004]14 号 )
(9) 《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 ( 国家计委令 [2000]8 号 )
(10) 《关于制止低价倾销行为的规定》 ( 国家计委令 [1999]2 号 )
(11) 《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 ( 国家计委令 [2001]15 号 )
(12) 《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 ( 国家发改委令 [2003]3 号 )
(13)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 价格监督检查管辖规定 > 的通知》 ( 计价检 [2000]453 号 )
(14) 《非常时期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暂行办法》 ( 国家发改委令 (2003)5 号 )
(15) 国家计委印发 < 关于对无违法所得的违法经营者减轻罚款的办法 > 的通知》 ( 计价检 [2001]2063 号 ) |
对性质严重典型案件在新闻媒体、价格网站公布 |
社会 |
长期 |
不收费 |
物价
检查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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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加处罚款的执行罚 |
行政
处罚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 国家计委令 [1999]1 号 )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 ( 国发 [1987]82 号 )
(5) 《河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 ( 1989 年8 月26 日 河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9 次会议通过 )
(6) 《河北省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若干规定》 ( 1994 年12 月22 日 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11 次会议通过 )
(7) 《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 国家计委令 [2001]13 号 )
(8)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 价格监督检查管辖规定 > 的通知》 ( 计价检 [2000]453 号 ) |
对性质严重典型案件在新闻媒体、价格网站公布 |
社会 |
长期 |
不收费 |
物价
检查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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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对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
处罚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 国家计委令 [1999]1 号 )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 ( 国发 [1987]82 号 )
(5) 《河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 ( 1989 年8 月26 日 河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9 次会议通过 )
(6) 《关于禁止以不正当价格行为牟取暴利的决定》 ( 1994 年12 月22 日 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11 次会议通过 )
(7) 《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 国家计委令 [2001]13 号 )
(8)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 国家发改委令 [2004]14 号 )
(9) 《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 ( 国家计委令 [2001]15 号 )
(10) 《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 ( 国家发改委令 [2003]3 号 )
(11)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 价格监督检查管辖规定 > 的通知》 ( 计价检 [2000]453 号 )
(12) 《非常时期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暂行办法》 ( 国家发改委令 (2003)5 号 )
(13) 国家计委印发 < 关于对无违法所得的违法经营者减轻罚款的办法 > 的通知》 ( 计价检 [2001]2063 号 ) |
对性质严重典型案件在新闻媒体、价格网站公布 |
社会 |
长期 |
不收费 |
物价
检查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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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对经营者被责令暂停相关营业而不停止的,或者转移、隐匿、销毁依法登记保存的财物的行政处罚 |
行政
处罚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 国家计委令 [1999]1 号 )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 ( 国发 [1987]82 号 )
(5) 《河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 ( 1989 年8 月26 日 河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9 次会议通过 )
(6) 《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 国家计委令 [2001]13 号 )
(7)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 价格监督检查管辖规定 > 的通知》 ( 计价检 [2000]453 号 )
(8)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 责令经营者暂停相关营业的规定 > 的通知》 ( 计价检 [2001]1710 号 )
(9)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 拒绝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需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行为的处罚办法 > 的通知》 ( 计价检 [2000]226 号 )
(10) 《非常时期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暂行办法》 ( 国家发改委令 (2003)5 号 ) |
对性质严重典型案件在新闻媒体、价格网站公布 |
社会 |
长期 |
不收费 |
物价
检查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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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对县级以下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违反规定,超越定价权限和范围擅自制定、调整价格或者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行政处罚 |
行政
处罚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 国家计委令 [1999]1 号 )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 ( 国发 [1987]82 号 )
(5) 《河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 ( 1989 年8 月26 日 河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9 次会议通过 )
(6) 《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 国家计委令 [2001]13 号 )
(7)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 国家发改委令 [2004]14 号 )
(8) 《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 ( 国家计委令 [2004]15 号 )
(9)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 价格监督检查管辖规定 > 的通知》 ( 计价检 [2000]453 号 )
(10) 《非常时期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暂行办法》 ( 国家发改委令 (2003)5 号 ) |
对性质严重典型案件在新闻媒体、价格网站公布 |
社会 |
长期 |
不收费 |
物价
检查所 |
|
55 |
对行政事业单位的乱收费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
处罚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 国家计委令 [1999]1 号 )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 ( 国发 [1987]82 号 )
(5) 《河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 ( 1989 年8 月26 日 河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9 次会议通过 )
(6) 《河北省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若干规定》 ( 1994 年12 月22 日 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常务委员 会第11 次会议通过 )
(7)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 国家发改委令 [2004]14 号 )
(8) 《非常时期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暂行办法》 ( 国家发改委令 (2003)5 号 )
(9) 国家计委印发 < 关于对无违法所得的违法经营者减轻罚款的办法 > 的通知》 ( 计价检 [2001]2063 号 ) |
对性质严重典型案件在新闻媒体、价格网站公布 |
社会 |
长期 |
不收费 |
物价
检查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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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对经营者拒绝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需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行政处罚 |
行政
处罚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 国家计委令 [1999]1 号 )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 ( 国发 [1987]82 号 )
(5) 《河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 ( 1989 年8 月26 日 河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9 次会议通过 )
(6)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 国家发改委令 [2004]14 号 )
(7)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 价格监督检查管辖规定 > 的通知》 ( 计价检 [2000]453 号 )
(8)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 拒绝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需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行为的处罚办法 > 的通知》 ( 计价检 [2000]226 号 )
(9) 《非常时期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暂行办法》 ( 国家发改委令 (2003)5 号 ) |
对性质严重典型案件在新闻媒体、价格网站公布 |
社会 |
长期 |
不收费 |
物价
检查所 |
|
57 |
责令暂停相关营业、停业整顿和证据保全 |
行政
强制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 国家计委令 [1999]1 号 )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 ( 国发 [1987]82 号 )
(5) 《河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 ( 1989 年8 月26 日 河北省第七届人民 代表常务委员会第9 次会议通过 )
(6)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 国家发改委令 [2004]14 号 )
(7)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 责令经营者暂停相关营业的规定 > 的通知》 ( 计价检 [2001]1710 号 )
(8) 《非常时期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暂行办法》 ( 国家发改委令 (2003)5 号
(9)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 责令价格违法经营者停业整顿的规定 > 的通知》 ( 计价检 [2002]2449 号 ) |
对性质严重典型案件在新闻媒体、价格网站公布 |
社会 |
长期 |
不收费 |
物价
检查所 |
1. 责令暂停相关营业 : 检查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财物,必要时可以责令当事人暂停相关营业;
2 证据保全: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可以依法先行登记保存,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转移、隐匿或者销毁 |
58 |
经营者不执行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行为的监督检查 |
监督
检查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 国家计委令 [1999]1 号 )
(3) 《非常时期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暂行办法》 ( 国家发改委令 (2003)5 号 ) |
新闻
媒体
价格
网站 |
社会 |
长期 |
不收费 |
物价检查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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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对低价倾销、价格欺诈、价格垄断谋取暴利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 |
监督
检查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 国家计委令 [1999]1 号 )
(3) 《关于制止低价倾销行为的规定》 ( 国家计委令 [1999]2 号 )
(4) 《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 ( 国家计委令 [2001]15 号 )
(5) 《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 ( 国家发改委令 [2003]3 号 |
新闻
媒体
价格
网站 |
社会 |
长期 |
不收费 |
物价
检查所 |
|
60 |
对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行为的监督检查 |
监督
检查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 国家计委令 [1999]1 号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 ( 国发 [1987]82 号 )(4) 《河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 ( 1989 年8 月26 日 河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9 次会议通过 )(5) 《河北省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若干规定》 ( 1994 年12 月22 日 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11 次会议通过 )(6) 《关于禁止以不正当价格行为牟取暴利的决定》 ( 1994 年12 月22 日 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11 次会议通过 )(7) 《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 国家计委令 [2001]13 号 )(8)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 国家发改委令 [2004]14 号 )(9) 《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 ( 国家计委令 [2000]8 号 )(10) 《关于制止低价倾销行为的规定》 ( 国家计委令 [1999]2 号 )(11) 《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 ( 国家计委令 [2001]15 号 )(12) 《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 ( 国家发改委令 [2003]3 号 )(13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 责令经营者暂停相关营业的规定 > 的通知》 ( 计价检 [2001]1710 号 )(14)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 拒绝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需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行为的处罚办法 > 的通知》 ( 计价检 [2000]226 号 )(15) 《非常时期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暂行办法》 ( 国家发改委令 (2003)5 号 )(16)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 责令价格违法经营者停业整顿的规定 > 的通知》 ( 计价检[ 2002 ] 2449 号 )(17) 《国家计委、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印发 < 价格主管部门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价格违法经营者营业执照的规定 > 的通知》 ( 计价检 [2003]32 号 ) |
新闻
媒体
价格
网站
公布 |
社会 |
长期 |
不收费 |
物价
检查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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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对县级以下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违反法律规定,超越定价权限和范围擅自制定、调整价格或者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行为的监督检查 |
监督
检查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 国家计委令 [1999]1 号 )
(3) 《非常时期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暂行办法》 ( 国家发改委令 (2003)5 号 ) |
新闻
媒体
价格
网站 |
社会 |
长期 |
不收费 |
物价
检查所 |
|
62 |
对违反明码标价规定行为的监督检查 |
监督
检查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 国家计委令 [1999]1 号 )
(3) 《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 ( 国家计委令 [2000]8 号 ) |
新闻
媒体
价格
网站 |
社会 |
长期 |
不收费 |
物价
检查所 |
|
63 |
对行政事业收费监督检查 |
监督
检查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 国家计委令 [1999]1 号 )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 ( 国发 [1987]82 号 )
(4) 《河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 ( 1989 年8 月26 日 河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9 次会议通过 )
(5) 《河北省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若干规定》 ( 1994 年12 月22 日 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11 次会议通过 )
(6)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 国家发改委令 [2004]14 号 )
(7) 《非常时期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暂行办法》 ( 国家发改委令 (2003)5 号 )
(8) 《关于制止低价倾销行为的规定》 ( 国家计委令 [1999]2 号 )
(9) 《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 ( 国家计委令 [2001]15 号 )
(10) 《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 ( 国家发改委令 [2003]3 号 ) |
新闻
媒体
价格
网站 |
社会 |
长期 |
不收费 |
物价
检查所 |
|
64 |
责令退还和营业场地公告价格违法行为 |
其他行
政权力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 国家计委令 [1999]1 号 )
(3) 《河北省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若干规定》 ( 1994 年12 月22 日 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11 次会议通过 )
(4) 《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 国家计委令 [2001]13 号 )
(5)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 国家发改委令 [2004]14 号 )
(6)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 价格主管部门公告价格违法行为的规定 > 的通知》 ( 计价检 [2002]1384) |
对性质严重典型案件在新闻媒体价格网站上公布 |
社会 |
长期 |
不收费 |
物价
检查所及有关股室 |
1. 责令退还:经营者因价格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责令经营者限期退还;
2. 营业场地公告价格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价格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拒不改正的,政府价格主管部门除依照规定给予处罚外,可以在其营业场地公告其价格违法行为,直至改正;
3. 行政事业单位:对乱收费的行为,责令改正,限期将违法收费退还被收费单位或者个人 |
65 |
价格投诉举报受理 |
其他行
政权力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国发 [1987]82 号)
(3) 《河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 1989 年 8 月 26 日 河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 9 次会议通过)
(4 )《河北省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若干规定》( 1994 年 12 月 22 日 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 11 次会议通过)
(5) 《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国家计委令 [2000]8 号)
(6)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 价格监督检查管辖规定 > 的通知》(计价检 [2000]45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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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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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
物价
检查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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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涉案资产价格鉴证 |
行政
确认 |
《河北省涉案资产价格鉴证管理条例》 2002 年 9 月 1 日起 实行 |
公示栏 |
社会 |
长期 |
《关于河北省价格鉴定、认定机构收费标准问题的通知》,收费标准为累进计费 |
价格认证中心 |
本行政区域内争议标的价值在一百万元以下的涉案资产由县价格认证中心鉴证 |